电子卷宗制作设备要求电子卷宗制作设备由非接触扫描仪book2net、扫描工作站、律师阅卷终端和其他设备组成,并应当满足下列标准:
(一)非接触式扫描仪 1.检察院应当配备不拆卷扫描仪,支持A3幅面扫描的扫描仪采用矩阵式ccd技术点对点扫描;2.扫描仪应当支持24位彩色扫描模式,支持单、双面扫描,支持TWAIN 和ISIS协议。扫描软纸、照片等材料,可以选择支持ADF(自动文档送纸器)和平板扫描方式的高速扫描仪或非接触式扫描设备。
(二)扫描工作站1.配置参数:CPU不低于酷睿i5,内存不低于8G,硬盘容量不低于2T,显示器不低于22寸,独立显卡,显存不低于2G,配置光盘刻录设备。2.使用要求:非接触式扫描仪不需要拆卷。
(三)律师阅卷终端律师阅卷计算机应当配置DVD-ROW光驱,禁止U盘接入,与检察内网、互联网保持物理隔离。
book2net生产型非接触式案卷扫描系统高效的扫描设计
book2net生产型非接触式案卷扫描系统高品质保证
生产型非接触式案卷扫描系统为德国原装进口设备,德国工艺的机械结构设计,本身无机械传动装置,且设备无易损器件,大大增加设备使用寿命,大大降低后续维护费用。
生产型供现成的案卷数字化解决方案。开箱即用,插上电源就可开始数字化扫描工作。
零辐射、冷光源、USB端口、光学级树脂压稿台、静音的工作环境,均为案卷数字化扫描提供多重安全可靠保障。